第67章 番外四 一恨思远(上)
作品:《一盏春光[豪门]》 “我去年这个时候, 见过一个哥哥,他的爸爸来找父亲, 说起话来好凶好凶。
但他可厉害,可聪明,会变魔术,一打开手掌心, 就能变出一颗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缠着他要他变糖果,于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给我变了七次糖果,比七龙珠还要神奇, 我开心极了, 于是背着父亲,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铅笔盒里,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 后来就全都融化了,铅笔盒里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 樱花开了又落,那个哥哥再也没来过。”
——1995年,洛川一珩国小日记。
“洛一珩, 我要是跟你说对不起, 你会不会打我”
“会。”
“那对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么不打了”
“懒得打。你那么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来见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烟雾缭绕夜里想起的宋思远。
想起他时甚至处境微妙, 毕竟彼时的洛大明星手边,一侧是海关入境处的【钟绍齐】入境登记复印件,一侧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机——就在两分钟前,他刚刚挂断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邀约“失了忆”的陈大师去纽约时装周给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这,故事的前因后果想必自然清楚,这趟去纽约,是他早就想好的请君入瓮,也是一盘不赢即死的生死局。
这么严肃的局面,结果当事人却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想起一个负心人,实在有点不着调。
“……噗。”
他被自己天马行空的嘲讽暗骂逗笑。
在这样无需人知的深夜里,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着烟,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没法聚焦,到最后,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某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为自己很久没有想起过,可脑子里明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
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
噼里啪啦一顿响。
“……”
这次换宋思远无语良久,末了,方才揉揉太阳穴,眉心微蹙,抬头看他。
看了好半天。
生得一张小白圆脸,高龄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远,送给他一句醉酒胡话:“我认识你……那天小二丫头带我去见过的,那个小基佬”
措辞可谓是很不严谨了,换了别人,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场,既然这么帅,就不打了算了。
洛一珩被他气得发笑,好赖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不怕被人拍,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边。
洛大明星搭着二郎腿,扭过半边身子,凑近他脸庞。
声色恶劣,吐气灼灼:“小三叔,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为了给宋二小姐挣脸面,先有意无意撩拨我的是你吧”
“怎么了,目的达到了,开心了,就翻脸不认人”
“……”
宋思远眯了眯眼,挑眉,圆娃娃脸天真轮廓,非让这表情逼出几分狠绝凌厉来。
这话里不知道哪个词——后来洛一珩想,或许是“宋二小姐”这个名字,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脚。
以至于不过这一句暗笑讽刺,就能激得那位从来为人八面玲珑、是个混日子老手的宋家小三叔,忽而一把揪住自己的领子,那种极讥讽而清冷的眼神,将人上下打量一遭。
“是我,”宋思远说,“所以你是没守住撩拨,也想跟我来点什么”
“嗯”
“撞杯子技巧太次了,三叔教教你”
他没来得及回答。
下一秒,下颔被捏住,口罩被掀开。
“我靠,你……”
对方的唇压上来,轻车熟路地,甚至原本捏他下颔的手也跟着往上,拨乱自己遮住眼眉的额发,肆意拂过。
他瞪大双眼,所有的触感,都指向那紧紧相贴的唇瓣,明明是极尽温柔撩拨的温存,对方却只是没有半点温情地咬住他下唇——甚至有些恶趣味的吮吸,舌尖在他随即冒血的唇角小伤口上舔了一圈,便浅尝辄止,让那牵连着银丝的唇畔分离。
情场老手的风月情迷,如此手到拈来。
“……!”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
而宋思远居高临下,膝盖抵住他小腹,就那样借着醉意,揩了揩嘴角,似笑非笑地看他。
酒吧错落灯光斑驳,那张生来小而圆,也因此总显不出年纪的俊脸,仿佛一下子夹杂了天真与残忍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
说沦陷或许过于轻佻,但洛一珩想,自己亲过的人能排一个连,被人按着亲,这还是头一次。
人生中但凡头一次,总是最特殊,哪里管对方是醉意上头,还是真的有非分之想。
怔愣良久。
“……亲够了吧,”回过神来的他陡然一笑,笑得比宋思远狂,笑得比宋思远还坏,还要更轻佻,“是不是比你的小侄女带感怎么说我也是个明……”
闷哼一声。
宋思远毫不留情的一个肘击,打断他话音,也让他痛得嘴角直抽。
好一个小三叔。
敢做不敢认,敢喜欢不敢下手,被戳了痛脚还要打人。可惜,男人的征服欲一上来,就是越打越欲罢不能。
洛一珩痛得缓过那股子劲,复又抬头看他,眼睛亮闪闪,像幼狼狩猎时的势在必得,一股阴险狡诈的幽幽意味。
“可以,打得好,我喜欢。”
“可你今天打我,可得想好,明天会不会被我骗回家啊,小三叔”
“……”
——但很显然,脑袋被人猛地一砸,飙血不止、倒在自己颈窝的小三叔,应该没机会回答了。
洛一珩嘴角抽抽,看着自家好兄弟周湛手里碎了半边的啤酒瓶。
一样的醉鬼,一样的冲动犯事,这自家兄弟和小三叔比起来,怎么就一个可爱没边得让人想把他往死里亲,一个面目可憎的坏人好事,恨不得往死里捶
末了,只能叹了口气,也不顾一手玻璃渣子,伸手一把捂住宋思远后脑勺那微微打歪、依旧流血不止的伤口。
“叫救护车,”他难得扯了嗓子冲周湛喊,“你他/妈的,他出点事小心老子揍你。”
“这男的打你,你还为他揍我”周湛一脸不可置信,“你平时对、对我可不是这个语气。”
“你老婆打你跟路上痞子打你能一样吗”他戴上口罩,翻了个白眼,“还不打!阿湛,你是想恒成的人赶过来宰了你还是怎么的”
这一场醉,后来闹出不少闲杂琐事,把周、宋、姜等几个大家搅得天翻地覆,当然,却都是后话。
对于洛一珩而言,这场醉鬼打架,对自己唯一的收获只有,他那颗流浪风月场的心,顺利地被勾引了。</p>
起初是勾引,后来是吸引,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
他开始借着宋笙的面子,屁颠屁颠往医院里送饭,美其名曰良心不安,事实上,变着花样地套宋思远的话:你喜欢吃什么啦,喜欢在哪玩啦,甚至喜欢什么样的妞,喜欢……咳,哪种,那个什么位
宋思远不耐烦他,又经不过他缠,最后多多少少,也都一五一十交代了。
洛一珩自觉很满意。
虽然……以前父亲教的这一套上不得台面的攻心计和情报战,如果被知道最后是用来钓凯子,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毒打一顿——好在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只把要脸的不要脸的,总之都问个遍,几乎做全了一整套笔记,自问除了宋致宁自个儿,应该没人比自己更了解他。
末了,竟还不忘编排出绘声绘色的一顿“酒吧强吻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十成十的受害者。
“亲都亲过了,骑也骑过了,”洛大明星没皮没脸,低声咕哝,“我还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有没有被拍,损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来会不会少块肉不会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宋思远幽幽抬头,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给我,我加你。”
就这样顺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宋思远比他年长十三岁,哪怕他少年时经历过太多外人所想象不到的、堪称恐怖的特训,但但凡掩饰好了,两人的思维频道,看起来也确实是二十来岁年轻人和三十多岁风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维度。
可惜那时候,他还没成为后来那样无情的大人,还相信一见钟情这种缠绵悱恻的笑话,自恃俊美,也知道宋思远是个男女通吃的俗人,总觉得自己能无往不利,一击成功。
真傻。
傻得总喜欢把一些没有营养又搞怪的话题往聊天框里堆,从今天的头条绯闻八卦,到萌宠表情包和无聊的段子,没皮没脸,追问一句“好不好笑”,得到肯定的回答,就要截图保存,顺带再发n个哈哈哈表情包轰炸。
再熟一点,他后来甚至偶尔还能给宋思远收拾收拾残局,在好多次宋某人在酒局上醉得狼狈、而原先给他解决烂摊子擦屁股的“小二丫头”宋笙早被江瑜侃拐回家的时候,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帽子齐上阵,把应酬过后、醉得不知东南西北的宋思远扛回家。
他的汤臣一品豪华别墅,成了宋思远的小安乐窝,床也从安分的单人位,换成宋思远挑的king size。
关系当然纯洁。
就像——谁说大学宿舍俩男的睡一张床上不纯洁
就算不纯洁,也没不纯洁到哪去,毕竟对方醉得像个软脚虾,吐完了往床上一睡,顶着那么一张脸,睡得那么……无辜,就算洛一珩自认能辣手摧草,也下不来手。
“喂,你能不能哪天清醒着来一次啊”
他也这么问过。
而睡在他身边,似笑非笑,连眼睛也没睁开的宋小三叔,咕咕哝哝说句胡话:“醒着过来干嘛送上门给你上”
“诶唷”
“小屁孩,洗洗睡吧,再想有的没的,就别见了。”
他妈的。
敢情你打电话叫老子来收拾残局还是种恩赐是吧。
洛一珩气得恨不得踹他两脚,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滚出门去得了。
踹到一半,脚趾头颤颤两下,还是收回原处,转而满脸愤愤地伸出手,绕过人,把被子角捻好。
“你得庆幸我对你一见钟情,宋思远,你个老男人,不然我一jio把你踢老女人堆里,让她们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个……”
沉沉睡着的宋家小三叔,对他的低声咕哝不闻不问,只偶尔说两句梦话,念得还是自家小二丫头。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谁正儿八经的初恋不是撞一头包才醒悟的
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陪他耗着。
更何况,扪心自问,自己生得这样好看,就算真实恋爱的技巧笨拙些,难道不可爱吗不让人心动吗
——“不可爱,不心动。”
很久以后,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宋思远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让我觉得有种哄骗未成年的错觉,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会提前把你拉进黑名单一劳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这么单纯,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应该去泡他们,别搞我。”
“我偏要搞你。”
这段对话发生在两人聊天超过五个月的某个意外午后。
宋思远——这个在洛一珩看来,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斗角无心波及的老好人,这次又因为和宋笙在美国出差,防备不及,被一枪崩了肩膀。
宋笙被绑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于为她挡了一枪、受伤躺进医院的宋思远,陪在身边的,依旧只有连夜从韩国飞来,盯着大咧咧俩黑眼圈进门的洛一珩。
问及理由,他说是因为——“给你发了俩表情包,还发了一个段子,三个小时都没回复,又不是睡觉的时候,怕你出事,就来了。”
简单到让宋思远这个看惯了人间男女的老手,也因为这恍惚深情而呆了呆,以致于认认真真回应了他几个久久不能释怀的问题,如上所述。
等洛一珩恢复平常那个吊儿郎当的模样,两人之间的氛围,这才悄悄跟着回到正轨。
事实上,后来回忆起来,洛一珩觉得,自己对宋思远的感情从征服欲转移到某种微妙的在意,似乎也是在这个阶段。
着急忙慌在意一个人的安危而远涉重洋,开始学着笨手笨脚在vip病房里熬碗白粥帮人养胃,两个人围着病床上那小桌子面对面吃饭,似乎与情爱无关,更多的是习惯了眼前有这么一个人。
觉得他长得好看,吃饭的时候好看,偶尔凑过来看看自己玩游戏的时候可爱,就连睡觉的时候、换药换得龇牙咧嘴的时候都可爱。
真是无可救药。
——“所以说,你当时亲了我诶,真的不考虑跟我试试吗”
没过多久,或许因为他对宋思远,从来都算是直来直往,觉得感情到了,就坦然地这么问了。
而彼时病床上,正低头吹凉白粥的宋思远,很平静的回他一句:“跟你亲过的人还少吗”
洛一珩的脸色僵了僵。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人生头一遭,笑得这么欲盖弥彰。
“……不少,但你是例外。”
“可我不希望自己是你的例外。”
宋思远抬头看他,笑了笑。
“从你第一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演戏演得那么精彩的时候,说自己是个大受害人的时候,我就去查过你了,洛一珩。”
“所以呢”
“所以,比如你曾爷爷是直系军阀洛光远,后来被老蒋一枪崩了;爷爷是个落魄潦倒的老教授、在60年代被人活活打死,爸爸是偷渡日本发家、一辈子不安分的伪君子中立派,改姓洛川的,洛川如磨——而你,是个叛离本家、投奔姨妈的四国混血小孽种,这些事,我都很清楚。”
这些话说得一点也没有犹豫,仿佛老早就计算好了怎么拿刀子戳他的心来得妥当,洛一珩提着的嘴角还没下来,却好像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却还笑着问:“有没有必要说得这么精炼……这么难听”
“如果你想听更难听的,我还可以再复述一遍,你是怎么被你爸爸培养成一个完美的‘替代品’,一个交易物,又因为这些亲过多少人,被多少人抱过,之后狼狈回国,重新包装,抱住钟家的大腿,摇身一变,选秀出道,成为万千少女喜欢的‘karol’洛。”
“……”
这笑得笑的多残酷,才让内心顽固如磐石的洛一珩,也喉口一呛,狼狈到两眼是泪啊。
可宋思远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吹凉了白粥,就和洛一珩面前那碗还烫着的换一碗,接着吹吹,搅拌两下。
他是宋家小三叔,准确来说,是曾经风光过,后来自掩锋芒的小三叔,直系继承人之一,宋家大小秘密的唯一知情者,绝不是一个适合宠爱某个人安详度日的避风港湾。
所以才能把伤人的话说的这样无足轻重吧。
甚至都一一细数啊。
洛一珩终于通红了眼,一手拂开面前的白粥,任由碎瓷四溅,一片狼藉。
而他揪住宋思远的衣领,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质问他。
“所以你干嘛愿意回我短信,干嘛愿意住我家,干嘛让我在这傻子一样陪你也不赶我走,凭什么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啊因为可怜我吗啊!”
可怜我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只是我爸养的一条狗,在日本过得是比奴才还苟延残喘的日子,时时刻刻要做一把刀,一个装饰品,一个交易物,就连逃回大陆,也只能一边骗他说自己是为了以后报复姨妈、报复钟家做准备,一边抱紧姑妈的大腿,仿佛个新世纪的苦逼崽
一拳挥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扬起。
他从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学会怎么打人才痛,他敢担保,宋思远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头,在对方面无表情地啐一口血过后,就再也挥不动。
“……”
他牙关紧咬。
他松开手,看着宋思远从容地整理衣领,而后温声说:“洛一珩,还是洛川一珩,其实我都不计较,算起来,我们小时候还见过一面,当时你父亲在日本闹的事情太大,宋达专程去日本警告过他,不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
“那时候我在那,看见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门廊下受罚,还给你变过几颗糖——你大概不记得了。但有这点小交情在,上次又对你做了点过分的事,所以我没有直接揭穿你,但是这次我在美国的事,是我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愿受的这一枪,你专门赶过来,待太久,会坏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bgm:陈奕迅-落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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