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番外一

作品:《穿到古代办杂志

    “小忆,别发呆了,怎么,开心傻了”

    锦姨拿着小木梳,笑的见牙不见眼,“过来,我给你梳头。”

    一起相处了这么久,早把彼此当成了骨血相融的亲人,对于自己是魂穿过来的这件事,江忆隐居到小镇之后就坦白了。

    意外地,锦姨和阿晗并没表示出任何排斥。

    其实江忆前后变化这么大,朝夕相处的人都能感觉到,只是一直没挑明罢了。这回江忆自己交代出来,锦姨为了照顾她的情绪,便不再叫她小姐,而是开始叫她的小名。

    “我……”江忆想辩解,最后还是顺从地坐到锦姨身前的凳子上。

    我只是没成过亲,没什么经验,才不是开心傻了呢。

    江忆在心里槽着,可嘴角的笑意出卖了她。

    她抬起头,被镜子里那个女人吓了一跳。

    那真是她吗!

    只见那方西洋镜里,着大红喜服的女子明眸皓齿,眉眼含春,脸颊即使没擦胭脂也透着淡淡的粉色,美艳不可方物。

    江忆暗暗“啧”了一声,怪不得说女人最美的衣服就是婚纱,虽然她穿的不是婚纱,而是传统喜服。

    嫁给心上人的喜悦,就是最美的妆面。

    天色还早,夫家那边应该还没出发,锦姨也不着急,把江忆的头发拢到脑后,一下一下边梳边念:

    “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

    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

    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

    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

    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有头又有尾,此生共富贵。”

    她细细的念,重重的念,每个字眼里都饱含祝福之意,江忆看着梳子穿过黑丝,把这些祝福编织进自己的身体。

    好像从此以后就真的会跟那个人永结同心,举案齐眉。

    江忆眼眶渐渐热了起来,在锦姨梳完后握住了她的手。

    “谢谢你,锦姨。”

    “哎呦,大喜的日子,你哭个什么。”

    锦姨连忙拿帕子递给江忆,结果人家没拿过去呢,锦姨自己倒是先哭了。

    太难了。

    锦姨见证了这一对新人一路走来所有的苦难,她们最终能殊途同归,真的太难了。

    “你瞧瞧我,”锦姨揩了一把眼泪,“岁数越大越不中用了。”

    “怎么这么……”

    要不是锦姨一直帮忙照顾阿晗,江忆也不可能放心的在外拼事业,她哪听得了听锦姨妄自菲薄,皱着眉去捂她的嘴。

    然而刚开口安慰锦姨,一梦门都没敲,急急忙忙就撞了进来。

    “锦姨、小姐,快着点,新郎那边已经出发了!”

    江忆和锦姨面面相觑。

    两人震惊了好一会儿,异口同声喊道:“什么”

    新郎出发了,怎么可能

    锦姨看了一眼天色,时辰还早啊,嘴里惊的能塞个鸭蛋,“你没听错”

    “错什么呀,”一梦性子急,看锦姨不动,干脆自己上手给小姐盘头,“飞殇特意去看的,现在八成都要走到正街了!”

    江忆惊讶的表情也没比锦姨好看多少。

    沈千离这厮不是一向稳重吗,难道是最近忙傻了,记错了接亲的时间

    罢了,江忆咬咬牙,人家都已经出来了她还能怎么办,只能选择配合。

    于是本来该老实坐着被折腾的她也只能自己上手,三个人,六只手都不够用!

    就在女人们手忙脚乱的时候,一队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花了老半天时间才从巷子拐到主街上。

    小七一身镶着金丝儿的紫袍子,勒马站在街角清点,“二百零三、二百零四、二百零五、嗝……”

    抬聘礼的壮汉们一路小跑,小七眼睛都看花了,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噎过去,捋了捋打结的舌头,“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二。”

    呼,终于数完了,一抬都没差,圆满完成任务。小七抹了把汗,策马回到队伍前头。

    “皇……额,主子,聘礼数量正确。”

    “嗯,”沈千离目不斜视,淡淡回了一句,“看好了。”

    “我办事你放心,肯定没问题!”小七拍着胸脯满口乱答应。

    吹完,他悄咪咪看了一眼天色。

    他觉得出发的时间不太对劲,但从小在暗卫训练营里长大,几乎没接触过外界,对民风习俗什么的不太了解,也不敢瞎说。

    至于他为什么觉得时间不对……当然不是他的直觉,而是天还没亮呢啊!

    黢黑黢黑的啊!

    太阳还一点都没出来呢啊!

    小七想了想,还是没忍住,“主子,嫂子能起来吗”

    沈千离道:“嗯。”

    “……”

    嗯什么嗯,我问你嫂子能不能起来,你回个嗯的意思是起来,还是没起来

    不过主子这个状态小七倒是能理解,为了把嫂子追回来,主子可是废了不少心思,软磨硬泡无所不用其极,终于把嫂子骗到手了。

    而为了今天,主子没日没夜的处理朝政,堪堪处理完一大半,眼睛都没合就赶到这个无名小镇来成亲,精神状态不佳也正常。

    也许是困的控制不住马匹,小七觉得队伍随着主子越走越快,后面抬聘礼的汉子都开始大喘气了。

    那箱子里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他试过,沉得很,还真怕他们一会累趴下。

    于是凑到沈千离身边,“主子,慢点,后面跟不上了。”

    “哦。”

    这句话主子倒是听到了,有意放慢了速度。

    可好景不长,没安静多久,队伍又开始快起来,汉子们又开始大喘气。

    小七叹了一口气,眼神幽怨的侧头看主子。

    只见他神色淡然,只是脖子比以前挺得直,一眨不眨的看着前路。

    这个状态……

    小七试探道:“主子,你又走快了。”

    然而,还没等他准备好,就迎来了劈头盖脸的一句骂:

    “你废话怎么这么多!“

    得,还真让他猜中了!

    再仔细一看男人那黑的发亮的眼睛,这哪里是困的,分明是急的不行!

    还非得装出一副淡定的样子!

    大尾巴狼!

    主子大尾巴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小七认命地跑到队伍后面,呼哧带喘,“爷们儿们,把速度给我提起来,等到女方家,每人给你们加一串赏钱!”

    汉子们的眼睛顿时比主子还亮,有这么多赏钱,别说让他们抬聘礼,让他们抬座山都乐意!

    江忆欲哭无泪。

    新娘的发髻本就复杂,加之她和锦姨都没着急,这会儿再从头盘已经不赶趟了,只能胡乱弄个普通发髻,钗啊环啊的也没上全。

    红盖头一盖,那边门已经被打头的小子们撞开了。

    因着沈千离的身份,这场婚礼办的极隐秘,没请乡邻,自然也没个能帮忙张罗的。

    空荡荡的院子里除了一笼没睡醒的鸡,和两只被吵醒一脸懵逼比的大狼狗,空荡荡的一个生物都没有。

    小七有点忐忑,嫂子不会真没醒呢吧。

    他咽了口吐沫,“新郎来接亲了,人呐!”

    一梦忙活的一身汗,把红纸塞到盖头里让江忆抿了,听到这声吼,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你们不守时,小姐至于妆都没上全吗。

    一梦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去,刚要啐上一口,转念一想,今天是小姐大喜的日子,不能吵架,压住火气,翻了个白眼。

    “快好了,来人吧。”

    来人

    什么意思

    小伙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沈千离带的“伴郎团”都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暗卫,跟小七一样没有常识,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拿不定主意,齐刷刷转头以眼神询问主子的意见。

    “咳。”沈千离用咳嗽掩饰住尴尬,翻身下马,往院子里走。

    小七瞬间慌了。

    他们不是来接新娘的吗,怎么主子自己进去了,难道……

    小七一个箭步窜过去,压低声音,“主子,来之前你也没说你要倒插门啊。”

    “……”

    沈千离面无表情。

    决定回去之后就把那个傻玩意儿车裂。

    新娘子的脚在到夫家之前是不能落地的,需要有个人把她背上轿子,这个人一般是新娘的亲哥哥或娘家舅舅,可惜原身的亲人除了个孩子已经死光了,家里这几个女人又没那把力气。

    沈千离又不想让别人碰她。

    于是只能自己动手。沈千离迈入房间,看到女人坐在床边,盖着红盖头,宽大的喜服袖子里露出一双小葱似的手,正紧紧握着。

    她很紧张,沈千离想。

    但其实,他的紧张只多不少。

    他多怕这是一个梦。

    沈千离喉咙发紧,背对着她俯下身子,声音都变调了,“上来。”

    “”

    江忆也是反应了一会才反应出来这是沈千离的声音。因为二十一世纪接亲是新郎把新娘抱下去的,所以没觉得奇怪,任沈千离把她背到背上。

    这一刻沈千离才放下那颗心。

    嗯,是真的。

    天色见亮,新娘子打上了轿之后小伙子们就开始吹吹打打,这是他们练了好久才排出来的,闹人得很,街坊们都被吵起来了。

    沈千离和江忆一致认为应该低调,可这是下属们的心意,不好拒绝,只能任他们去。街坊们站在门口看热闹,当看到沈千离那张脸时,都忍不住交头接耳:

    “是哪家的姑娘福泽深厚,能嫁得这么俊俏的郎君?”

    江忆听了,在心里笑道:“是本妖女。”

    为了娶江忆,沈千离在镇中心置了一间三进大宅子,堂屋里此刻正摆着两块灵牌。

    是沈千离母亲和姜奕父亲的灵牌。

    这俩人都没了父母,身份在那,没人敢冒充他们的高堂,便决定直接拜灵位算了。沈千离猴急,把人接来了吉时还没到,只能招待兄弟们先歇着。

    声音乱糟糟的,江忆偷偷喝了一口水,放下茶盏,院子里突然静了下来。

    怎么回事

    江忆想掀开盖头看看,被眼疾手快的一梦紧着按了回去,一梦小声道:“首辅大人来了。”

    首辅

    江忆脑袋嗡的一声,差点炸了。

    当朝首辅不是别人,正是方绍!

    大康灭了以后,沈千离没动方家,甚至还将方绍官复原职。康建麟是方掣一手扶持上来的,方掣一夜之间老了十岁,辞官归隐,而之后的三年,方绍连跳三级接替了父亲的职位,倒也兢兢业业。

    沈千离说不清和方绍之间的关系,既是对手又是朋友,互相竞争又彼此珍惜,而现在看来,最后的赢家是他。

    方绍停了一会,才说:“还好,我没来晚。”

    他说完之后便向江忆走去,路过沈千离身边时,沈千离没拦他。江忆听着熟悉的脚步声,心跳越来越快。

    在仙迹的许多天里,她都是听着他的声音渡过的。

    一别四年,她多想掀开盖头看看他。

    看看他是瘦了、胖了,还如以往一般明朗吗

    但终究是忍住了,江忆看着他的脚步停在面前,衣袂翻飞,往桌上拍了一物,用手指往前推了推。

    推到透过盖头能看到的位置,方绍道:“我也没什么好送的,四年了,不知道你还爱不爱吃。”

    那是两包杏花林的蜜饯,用油纸仔细包着,边角有密密麻麻的指甲印痕。

    谁知道拿着它的人,柔肠转了千百转。

    泪水几乎是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江忆抬起头,怕花了妆容,盖头下这样的动作很明显,方绍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一句话梗在喉头。

    然后扯起嘴角笑了。

    还是那般玩世不恭的语气,“我现在不用偷了,所以你也别太感动。”

    “噗嗤”一声,江忆眼泪又被他逗的憋了回去,方绍在她身前站了一小会,似是在看什么,才转身回到人堆里寒暄。

    接下来吉时到了便是拜堂,两人先朝着灵位拜了一拜,又向彼此拜了一拜,这就礼成了,两人已是古代的合法夫妻。

    沈千离已经快端不住了,起身时,江忆叫住了他。

    “沈千离。”江忆道。

    沈千离“嗯”了一声。

    江忆解下腰间一直系着的包裹,拿出两枚银指环。

    指环没有任何花纹,只是素净的两个圈。在她的时代,婚戒已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好像这两个小圈套在对方手上,就能一辈子把他套在身边一般。

    江忆以前不信,可现在,她很想这么做。

    江忆分出一只稍大一号的指环,透过微湿的空气,问与她对向而立的男人:

    “沈千离,你愿意娶江忆为妻,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爱你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吗”

    毫不犹豫地,男人道:“我愿意。”

    虽然预料到了,他的坚定还是让江忆忍不住心颤,江忆抖着手把指环套在他无名指,边塞给他另一只指环边小声提醒,“该你了。”

    婚礼之前她们通过气,江忆向他透露过会问一些来自于现代的誓词,他只需要重复问回来就可以了,否则很多人在场,沈千离弄不清楚多尴尬。

    “咳、”

    沈千离清了清嗓子。

    江忆准备好回答“我愿意”。

    沈千离顿了一下,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他。

    整个宅子安静的针落可闻,男人声音低沉,掷地有声。

    他说:“江忆,在遇到你之前复国是我唯一的目标,在遇到你之后留住你是我最大的理想。王位与你之间,我曾做过一次错误的选择,所幸,当我醒悟过来时你还在。我想说,从今以后,我会时刻爱你、尊重你、保护你,而对于你,我并不需要誓言。“

    指环珍重地套上她无名指。

    “我只希望你永远做你自己,平安喜乐。”